稱重電子秤防爆的基本原理
爆炸的概念: 爆炸是物質從一種狀態,經過物理或化學變化,突然變成另一種狀態,并放出巨大的能量。急劇速度釋放的能量,將使周圍的物體遭受到猛烈的沖擊和破壞。
爆炸必須具備的三個條件:
1、爆炸性物質:能與氧氣(空氣)反應的物質,包括氣體、液體和固體。(氣體:氫氣,乙炔,甲烷等;液體:酒精,汽油;固體:粉塵,纖維粉塵等。)
2、氧氣:空氣。
3、點燃源:包括明火、電氣火花、機械火花、靜電火花、高溫、化學反應、光能等。
為什么要防爆?
易爆物質:很多生產場所都會產生某些可燃性物質。煤礦井下約有三分之二的場所有存在爆炸性物質;化學工業中,約有80%以上的生產車間區域存在爆炸性物質。
氧氣:空氣中的氧氣是無處不在的。
點燃源:在生產過程中大量使用電氣儀表,各種磨擦的電火花、機械磨損火花、靜電火花、高溫等不可避免,尤其當儀表、電氣發生故障時。
客觀上很多工業現場滿足爆炸條件。當爆炸性物質與氧氣的混合濃度處于爆炸極限范圍內時,若存在爆炸源,將會發生爆炸。因此采取防爆就顯得很必要了。
儀表防爆的原理:
危險場所危險性劃分
爆炸性物質 | 區域定義 | 中國標準 | 北美標準 |
氣體(CLASS Ⅰ) | 在正常情況下,爆炸性氣體混合物連續或長時間存在的場所 | 0區 | Div.1 |
在正常情況下爆炸性氣體混合物有可能出現的場所 | 1區 | ||
在正常情況下爆炸性氣體混合物不可能出現,僅僅在不正常情況下,偶爾或短時間出現的場所 | 2 區 | Div.2 | |
粉塵或纖維 (CLASS Ⅱ/Ⅲ) | 在正常情況下,爆炸性粉塵或可燃纖維與空氣的混合物可能連續,短時間頻繁地出現或長時間存在的場所 | 10區 | Div.1 |
在正常情況下,爆炸性粉塵或可燃纖維與空氣的混合物不能出現,僅僅在不正常情況下,偶爾或短時間出現的場所 | 11 區 | Div.2 |